A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是保障所有人的权利不受政府滥用权力的侵犯。因为A国宪法没有明确所有人的权利,所以最高法院有时就必须借助于明确的宪法条款之外的原则来使它的判决具有公正性。然而,除非最高法院坚持单一的客观标准,即宪法,否则人们的权利就会受那些具有审判权的人的兴致所摆布。因此,只有明确的宪法条款才能使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既然这些结论相互之间并不一致,那么A国最高法院的作用是保障所有人的权利,不受政府滥用权力的侵犯的说法就是不正确的。 本段落得出的新结论的推理是有缺陷的,因为该论述:
A. 忽视了给总的声明提供合理支持的数据,而把着重点放在了驳斥那个声明的单一例子。
B. 企图为某一观点辩护,因为该观点被广泛支持,并且基于那个观点的判决常常被认为是正确的。
C. 否决一被认为是谬误的声明,因为如果该声明被人接受的话,那么做出该声明的人就会受益。
D. 做了一个没根据的假设,认为对一群人中每一个单独成员都是正确的,则对那个作为整体的人群是正确的。
E. 当某一特殊前提是正确的可能性与其他前提是谬误的可能性一样时就判定那个特殊前提是谬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