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王某,女,24岁,某市幼儿园教师。某日上午10时,王某带4名幼儿外出游玩。其中一幼儿李某(男,5岁)失足掉入路旁粪坑。王某见状惊慌失措,但不肯跳入粪坑中救人,只是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学生张某(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即跑到粪坑边观看,并同王某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坑深浅,测得粪水深约68厘米,但王、张二人嫌粪水太臭,不肯跳入粪坑内抢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声呼救。最后,农民吴某闻声赶来跳下粪坑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问:王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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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王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七千余元。14周岁生日那天,王某邀请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王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五千余元。第二天王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轿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车站候车的3人撞倒,造成二死一伤。王某不但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王某将汽车以2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问: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消防郡门接到南京某大学的火警报告,迅速赶到现场。该大学第二学生食堂的二楼发生了火灾。经17辆消防车百余名消防官兵1小时的奋战,大火才被扑灭。火灾使整个二楼化为灰烬,所幸无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经调查,该食堂的二楼是私人承包的,刚装修不久。起火的原因是该餐厅某厨师将空油锅置于火上后,因接听电话而忘记关火,导致锅里腾起的火焰将锅上方的抽油烟管道烧着后,火势向四周蔓延所致。问:该厨师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试分析此案的主观方面。
案例分析:某日,被告人甲到酒楼与朋友一起饮酒。其间,甲与邻座的乙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并且互相有推拉行为。在场人将甲、乙二人劝开。不久,乙抄起两个空啤酒瓶,将酒瓶砸碎后即寻找甲。当甲从酒楼走出时,乙嘴里说:“扎死你。”即手持碎酒瓶向甲扎去。甲躲闪不及,被扎伤面部。后甲双手抱住乙的腰部将乙摔倒在地,致乙被自持的碎酒瓶刺伤,造成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问:甲的行为能否成立正当防卫?为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扣好第一粒扣子,强调()
A. 青年学习目标的确立
B. 青年价值观的养成
C. 青年仪表的注重
D. 青年兴趣爱好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