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的A公司将其专利技术转让给乙国的B公司,获技术转让费10万美元。乙国依其本国税法和与甲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之规定向A公司征税,后甲国政府也就该技术转让收益向A公司征税。问:(1)本案例涉及几个国际税收关系?具体是哪些关系?(2)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主体是谁?(3)本案例中的国际税法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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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A公司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商定共同开发电脑。2000年6月,双方发生争议,A公司便向A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但是美国B公司拒绝答辩。于是双方重新协商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此,A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三名仲裁员都由双方共同委扦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进行了公开审理,最后裁决美国B公司违约,并要求其担违约责任。美国B公司不服,要求A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请指出本案中程序上的不当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