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2019年12月31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包括一笔“企业已付、银行未付”调节项,其内容为以支票支付赊购材料款。下列审计程序中能为该调节项提供审计证据的是()。
A.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项目包含一项2019年12月31日到账的应收账款,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
B. 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项目包含一项被审计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提交的转账支付申请,用于支付其2019年12月份的电费
C.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项目包含一项2019年12月30日收到的退货款,被审计单位已将供应商提供的支票提交银行
D.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项目包含一项2019年11月支付的销售返利,该笔付款已经总经理授权,但由于经办人员未提供相关单据,会计部门尚未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