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规定,旅客列车运行途中,严禁关闭各类安全监控装置。()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规定,收缴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拿用、调换或处理,违者按规定给予处分。()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发生旅客人身伤害后,发生地车站(车务段)或处理站(车务段)应当组织发生单位、车站铁路公安派出所及相关单位成立善后处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必要时,由发生地或处理站所在地铁路局组织。()
《外宾乘车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持外宾乘车证准乘:普速车软座、软卧,动车组列车一等座、卧铺及以下等级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