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一项电器开关的发明专利A,在市场上销售状况良好,乙公司认为在安全设计上该电器开关有改进的空间,于是进行科研投入,在甲公司发明专利A的基础上改进完成了发明专利B,乙公司于是在市场销售改进后的电器开关。甲公司发现后,要求乙公司停止销售,认为乙公司的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发明专利A。乙公司认为其生产改进后的拥有自己发明专利B的产品,符合专利法有关交叉专利强制许可的规定,不构成侵权。 试分析: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甲公司是否可以生产包含乙公司专利B的电器开关?为什么?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