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公开的书面答复。()
根据《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应当在收到意见和建议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并予以答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因受贿给国家、集体或者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加重处分,直至撤销党内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