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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克水与卫林生系同事,1998年4月,佟克水向卫林生借款400元,并写了借条,言明1999年4月底之前还清。1999年7月,卫林生向佟克水催要欠款,并请同事刘国东共同来劝说佟克水,在卫林生出示借条时,佟克水将借条夺过撕毁。卫林生将被撕借条夺回,并用胶水粘贴修补,但借条上佟克水的签名已模糊不清。卫林生于1999年8月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佟克水返还借款,法院开庭时传唤证人刘国东到庭作证,刘国东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到庭,而被告佟克水则在法庭上嘲笑和侮辱审判人员。法院经笔迹鉴定,确认破碎的借条上的字迹为佟克水所写,判决佟克水败诉。佟克水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佟克水找法庭原案审判员纠缠,并顺手将审判员桌上的该案案卷材料撕毁两页。 问: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A. 佟克水撕毁借条的行为
B. 刘国东拒绝作证的行为
C. 佟克水在法庭上侮辱审判人员的行为
D. 伶克水撕毁本案案卷材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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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机器语言程序与高级语言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 机器语言程序比高级语言程序执行速度慢
B. 机器语言程序比高级语言程序可移植性强
C. 机器语言程序比高级语言程序可读性差
D. 有了高级语言程序,机器语言程序就无存在的必要了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6月30日向乙预付定金20万元。6月30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对此,乙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A. 请求解除买卖合同
B. 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
D. 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

A县与BCDE四县相邻,营业地在A县的环宇公司与营业地在B县的泰隆公司在C县签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提货地点为环宇公司在C县的仓库;提货方式为购方泰隆公司自提;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在D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到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该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在此情况下,环宇公司依法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该买卖合同纠纷?

A. 向D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B县人民法院起诉
C. 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
D. 向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

某甲诉某乙离婚一案,诉讼过程中某甲申请撤诉,法院于1990年2月2日裁定准许。根据下列假设的情况,法院对哪些起诉应当受理?

A. 某甲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B. 某甲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C. 某乙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D. 某乙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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