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7年·卷三·56题)©
A. 2016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交由甲处置
B. 因乙照管不善,2016年10月1日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
C. 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未实现质权,则甲可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D. 乙可放弃该质权,丙可在乙丧失质权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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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甲将其一相机质押给乙。后,为担保乙对丙的债务,乙在向丙表明自已为相机质权人身份的前提下,乙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相机质押给丙。后,因甲对乙、乙对丙未履行到期债务,质押相机拍卖得款,乙、丙均主张优先受偿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19年·客观题·多选·回忆版)。
A. 若经过甲同意,丙优先于乙
B. 若经过甲同意,乙优先于丙
C. 若未经甲同意,丙优先于乙若未经甲同意,乙优先于丙
(多选)甲对乙享有应收账款债权,因甲对丙负有债务,甲于是将其对乙享有的该应收账款债权出质给丙,与丙订立质押合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后甲又将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不知情的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9年·客观题·多选·回忆版)。
A. 该质权在登记前生效,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
B. 甲、丙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办理出质登记为生效要件
C. 若丙不同意甲转让债权,则丙可以主张甲债权转让行为无效若丙同意甲转让,丙可以主张以该债权转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多选)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15年·卷三·55题)
A. 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B. 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
C. 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D. 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