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所在地在A县的甲服装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在A县取得含税服装销售收入30万元,为其他企业设计服装收取含税设计费3万元,当月发生进项税2.5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位于B市的一处办公用房(系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出租,收取含税月租金6.66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在本月认证并抵扣,要求计算:(2)甲企业在A县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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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一批PU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款1.3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1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不含增值税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球包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25万元/个。(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全部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28万元。(3)购进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
某酒业股份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生产白酒,2017年9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本月自农场购进其自产玉米一批,收购凭证注明价款350000元,委托运输企业运输到本单位,支付不含税运费28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将本月自农场购进的玉米全部发往县城A工厂加工药酒,本月收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9000元,A工厂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没有同类售价),本月全部生
生产销售环节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经营状况如下:(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2)将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38度的配制酒,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税额2.88万元。(3)配制葡萄酒一批,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采用赊销方式
甲礼花厂2018年6月业务如下:(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料成本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组合焰火。(3)将生产的A型组合焰火的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