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19点左右,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A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勘查,并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和指认的逃逸方向进行摸排,发现辛某所有的农用三轮车发动机温热、车身左侧有明显划痕,遂开具《扣押决定书》将该车扣押。2013年2月25日,A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如辛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A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A. 应当将扣押的农用三轮车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辛某
B. 应当将扣押的农用三轮车一并移送,并口头告知辛某
C. 可以对涉案的农用三轮车继续实施扣押,并书面告知辛某
D. 可以对涉案的农用三轮车继续实施扣押,并口头告知辛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