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6年3月,甲、乙、丙3个企业决定共同投资设立远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公司)。发起人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远方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厂房设备折价10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800万元、非专利技术折价400万元出资(非高新技术);丙以注册商标折价800万元出资。2006年4月1日远方公司正式登记成立,并进行了公告。同年5月,远方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并作出了如下决议:①认为公司监事会中的两名职工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决定由在职工中有影响力的李某和该市税务局张某来代替两人的位置;②决定各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而由三个股东平均分配;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改善职工福利。<br>但不久,远方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很快陷入亏损。同年9月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董事赵某在清算期间曾同本公司进行过一次经营交易活动,但赵某表示这是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br>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br>(1)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有什么不合法之处?<br>(2)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br>(3)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br>(4)2006年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做出的决议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br>(5)赵某与远方公司的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2010年2月20日,王某与A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预订协议书》,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一栋高层住宅楼的住房一套,开发公司在协议书中承诺,2010年5月底之前与陈某签订正式售房合同,2011年5月31日将房屋交付陈某使用。双方还约定,陈某于签协议时交付定金5万元,其余购房款分期支付。陈某依约于签协议的当天即2月20日交付了定金5万元。<br>但A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履行其在协议书中承诺的于2010年5月底之前与陈某签订正式售房合同的约定,虽经陈某多次催促,但因开发公司始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开发公司实际上无法与陈某签订正式售房合同。同时,陈某在前往工地了解情况时发现,工地施工标牌注明该工程的竣工日期为2012年8月20日,陈某由此认定,开发公司承诺的2011年5月31日交房亦不可能兑现。陈某对开发公司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感,遂向A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开发公司未回复,陈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A房地产开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不能按期交房给他造成的损失人民币5万元。<br>回答问题:<br>(1)双方签订《购房预订协议书》后,双方之间是否成立了受合同法保护的合同关系?<br>(2) 陈某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是否有法律依据?法院该不该支持?<br>(3)A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构成违约责任?<br>(4)A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应赔偿不能按期交房给陈某造成的损失?理由是什么?


火星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