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代的程与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程与课,是秦帝国法律中规定劳动者生产额度以及生产考核、督责的法律文件
B. 程与课的规定,显示出秦代官府对社会经济生产的严密控制和有效督责,其功能与现代法律中的经济法规高度类似,但在立法宗旨上则显然是完全为了服务专制集权国家体制的
C. 程与课的细密规定,说明秦代官府对经济生产的干预已经到了相当深入的程度。从目前的程与课的内容看,秦代统治者对事关国计和军事后勤相关的经济生产领域控制非常严密,这反映了秦代在治理模式上的军国主义特征
D. 从目前所见的程与课内容看,秦代统治者对经济的干预导致社会经济生产日益凋敝,人民生活痛苦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