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某花园式住宅的配套底商。入住时,小区尚未全部竣工。急于用底商开餐厅的张先生没有追究工程的不完善,草草接收了房屋,餐厅也随即开业。由于在其后对房屋的使用中,张先生对房屋以及物业管理存在诸多不满。除入住时交了一年物业费外,3年内没有向物业管理公司交过任何费用。截止到2004年底。张先生已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20多万元。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经过调查审理和法院调节,张先生对物业费和取暖费没有异议,但对水电费不能认同。原因是: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提供由张先生签字确认的水电费的起始数字依据。最终。物业管理公司损失了水电费总额的20%。请问法院这样判决是否恰当?
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发明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40万元,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付160万元。同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许可方式将该项专利授权丙公司使用,期限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笔40万元转让款后,即与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了转让登记,专利公报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2011年1月5日,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以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向丁银行贷款200万元。2011年1月10日,双方办理了质押登记。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经丁银行同意,与戊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许可戊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相关设备。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万元贷款到期不还,乙公司又无其他财产用来支付欠款,故无法支付剩余专利转让款。经查,乙公司虽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庚公司一直未予理会,乙公司也未提起诉讼。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何时取得A的专利权?并说明理由。2.丙公司对于甲公司转让的专利权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3.在乙公司受让甲公司转让的专利权后,丙公司与甲公司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并说明理由。4.乙公司与丁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质押权何时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楼上业主王某在房屋的储藏室内擅自安装了抽水马桶、洗脸盆,改变废水立管的下水三通,致使楼下业主李某储藏室内的储柜及物品受损。物业服务部门两次向顾某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拆除私装物,未果。如果你是该物业的管理企业,在物业装饰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磁悬浮铁路有常导磁吸式和超导磁斥式两种基本制式.
A. 对
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