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
A. 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的1—3倍的罚款
B. 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的2—5倍的罚款
C. 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的2倍以上的罚款
D. 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罚款
E. 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局令第24号),如果限于药品内包装标签尺寸不能包括较多内容,但必须标注的是
A. 药品通用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
B.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日期
C.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企业
D.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
E. 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