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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0日至9月1日期间,宏达公司向戴正伟借款共计240万元,此后戴正伟分三次汇款至宏达公司银行账户。2015年10月25日,宏达公司与戴正伟及德润公司补充签订《借款及抵押协议》约定,德润公司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2015年10月26日在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宏达公司未借款,戴正伟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宏达公司偿还本息合计2880000元,且戴正伟有权就德润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4日受理关于德润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认为戴正伟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对本非德润公司的债务追加财产担保的行为应予撤销。

A. 正确
B.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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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那些是法?

A. 民法典
B. 小区管理规定
C.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
D. 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法律部门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B. 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组成的统一整体
C. 行政法调整的是纵向法律关系
D. 我国的诉讼制度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种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三种合伙形式

A. 普通合伙
B. 特殊的普通合伙
C. 有限合伙
D. 无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 )出资。

A. 劳务
B. 实物
C. 知识产权
D.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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