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初某机械制造企业房产原值2000万元,其中厂房原值 1600万元,企业办幼儿园房产原值300万元,独立的地下工业用仓库原价1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10吨/辆的载货汽车10辆,8吨/辆的挂车5辆。该企业 2020年发生如下业务∶(1)5月16日购置整备质量为2.5吨/辆的客货两用车2辆,合同载明金额 10 万元。(2)6月 30日将原值为 300万元的厂房出租,合同载明每年不含税租金 24 万元,租赁期3年。(3)7月份购买新建的独立地下商铺用于商业用途,入账的房屋原价为170 万元,8月份交付使用。(4)10月份接受甲公司委托加工一批机械配件,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注明原材料由该机械制造企业提供,金额为100 万元,另收取加工劳务费 3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 20%,所在省财政和税务部门规定工业用途地下建筑物以房产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用途地下建筑物以房产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载货汽车适用的车船税年税额为20元/吨。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2020 年该企业应缴纳的车船税为?(2)2020年该企业的地下建筑物应缴纳房产税?(3)2020年该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应缴纳房产税?(4)2020年该企业业务应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