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B.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C.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D.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