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某县民政局干部,负责防汛款的管理分配工作。2004年5月,其友乙(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因经营不善,向甲提出能否由甲将手中的防汛款30万元暂时借用周转一下,以解燃眉之急。甲要求乙务必在3个月内归还,同时利用职权将30万元防汛款转到乙的公司账户上,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乙给了甲1万元“好处费”。乙借款后3日,即携款潜逃,不予归还。后乙被抓获归案。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甲系某县民政局干部,负责防汛款的管理分配工作。2004年5月,其友乙(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因经营不善,向甲提出能否由甲将手中的防汛款30万元暂时借用周转一下,以解燃眉之急。甲要求乙务必在3个月内归还,同时利用职权将30万元防汛款转到乙的公司账户上,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乙给了甲1万元“好处费”。乙借款后3日,即携款潜逃,不予归还。后乙被抓获归案。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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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钱某,男,32岁,无业游民。
2004年6月,被告人钱某在某县车站等车时偶遇某县自动化设备厂供销员方某,因同路相互攀谈而初识。2004年12月,被告人在某市时又遇到方某,交谈中被告人得知方某来该市办理申请出境赴香港的手续,乃心生邪念,自称是市公安局出入境办事处工作人员,并接过方某所带材料翻了翻,颇似内行地指出方某不符合申请出境条件。由于当时钱某身着警服,且双方自认有缘,方某对其深信被告人钱某,男,32岁,无业游民。
2004年6月,被告人钱某在某县车站等车时偶遇某县自动化设备厂供销员方某,因同路相互攀谈而初识。2004年12月,被告人在某市时又遇到方某,交谈中被告人得知方某来该市办理申请出境赴香港的手续,乃心生邪念,自称是市公安局出入境办事处工作人员,并接过方某所带材料翻了翻,颇似内行地指出方某不符合申请出境条件。由于当时钱某身着警服,且双方自认有缘,方某对其深信
2005年4月3目晚11点,程某骑摩托车回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马路上,车灯、车窗都没有关闭,车钥匙也没有拨出。程某在周围逗留了约1个小时发现没有人前来.便将该轿车开走。后发现车上有身份证和银行存折等物品,程某利用该身份证和银行存折从银行中领取1万元用来购买彩票,中奖获得10万元奖金。为了方便使用,程某将该车的车牌予以更换,并进行了维修和保养。直至2006年12月,程某被公安人员抓获。2005年4月3目晚11点,程某骑摩托车回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马路上,车灯、车窗都没有关闭,车钥匙也没有拨出。程某在周围逗留了约1个小时发现没有人前来.便将该轿车开走。后发现车上有身份证和银行存折等物品,程某利用该身份证和银行存折从银行中领取1万元用来购买彩票,中奖获得10万元奖金。为了方便使用,程某将该车的车牌予以更换,并进行了维修和保养。直至2006年12月,程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牟某,男,38岁。1999年7月因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4年3月牟某认识了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沙某。该保险公司中,国有资产占60%。沙某在该保险公司中负责理赔工作。牟某在和沙某商议后,由牟某购买一辆二手车,然后将该车在沙某工作的保险公司上保险。2004年4月牟某将购买的车开到一停车场,将该车烧毁,但是没有造成其他车辆的毁损。事后牟某通过沙某的理赔,获取保险金l2万余元。牟某,男,38岁。1999年7月因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4年3月牟某认识了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沙某。该保险公司中,国有资产占60%。沙某在该保险公司中负责理赔工作。牟某在和沙某商议后,由牟某购买一辆二手车,然后将该车在沙某工作的保险公司上保险。2004年4月牟某将购买的车开到一停车场,将该车烧毁,但是没有造成其他车辆的毁损。事后牟某通过沙某的理赔,获取保险金l2万余元。
庞某系某国有公司的会计。2005年1月,利用自己代收公司货款的便利,将收取的货款10万元不入公司的账户,而私自存入自己在工商银行设立的个人账户。2005年3月,庞某得知富有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集资活动,资金回报率非常高,便将10万元公司货款取出参与富有有限责任公司的集资活动,同时将在工商银行存款期间所获得的3 000元利息占为己有。2005年5月庞某得知公司要进行货款收缴情况大检查,便利用自己管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