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如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投标有效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为60日。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8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5月7日上午9时是投标截止时间。4月28日,招标代理公司下发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将原招标清单中建筑外墙铝合金窗改为塑钢窗。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甲方代表,1人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另3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投标、开标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1)A投标人由于中途堵车于5月7日上午9时15分才将投标文件送达;(2)B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3)C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人的印章,但没有项目负责人的印章;(4)D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5)E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2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6)F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清单中,遗漏了脚手架项目的费用;(7)G投标人承诺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为优良;经过标书评审,H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业主于5月15日发出中标通知书,H投标人于5月19日收到。后业主和H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H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否则业主将改变中标结果。经谈判后双方于6月18日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不压缩工期,降价3%(原中标价为3200万元)。对A、B、C、D、E、F、G投标人行为如何认定?说明相应后果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