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张男与王女是中学同学,1998年3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男外出打工。张男外出打工期间,常与王女书信往来,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6月,王女的父亲因欠同村李男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男抵债。王女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10月与李男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男闻讯,于同年11月回村,陪同王女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男与王女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有效。
试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男与王女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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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双方当事人对住房间题的争议?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于1999年2月登记结婚,共同居住在甲单位分配的公房。婚后甲迷上了赌博,经常彻夜不归,对乙生活极少关心,不承担家务,也不负担家庭开支。虽经乙多次规劝,甲仍我行我素。无奈乙于2008年3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甲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目前住房由他本人继续租赁使用,乙应无条件搬出。以上争议,虽经多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乙坚持离婚。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何解决双方当事人对住房间题的争议?
如果经此诉讼,宋艳与宋氏夫妇的关系恶化,宋艳能否请求解除收养关系?14岁的张丽与23岁的宋艳系同胞姐妹。宋艳自幼年被宋氏夫妇收养时起遂与亲生父母失去了联系。2007年9月,张丽父亲在建筑工地事故中丧生,母亲李双急病交加,卧床不起,张丽从此失去生活依靠。后经多方探寻,找到宋艳,请求其看在姐妹情份上供给张丽生活费,遭到宋艳拒绝。张丽一气之下将宋艳告上法庭,要求宋艳对自己尽抚养义务,每月供给450元抚养费。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果经此诉讼,宋艳与宋氏夫妇的关系恶化,宋艳能否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甲(男,24岁)与乙(女,21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一言不和即对乙拳打脚踢,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自己没有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
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