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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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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

"李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首先进入一家互联网公司,从事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在不到三年的工作时间里,酸甜苦辣都经历过,重要的是李某积累了一些经验。后来,由于某些原因,他不得不选择离开这家公司。这段经历使他感受到了互联网的魅力,认为互联网具有无限商机,而且认为: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就能够卖钱。因此,他想自己建立网站,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从事B2B业务。在做网站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制定网站建设的目标,确定服务对象。经过市场调查,他发现化工行业产品种类繁多、规格多样,全国各地大大小小化工公司不计其数,同时化工产品的价格变化快,与国际接轨早,而国内外化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易渠道。所在这些特性,决定了这是一个互联网大有可为的领域。随后,李某与几个合作伙伴集资12万元开办了一个化工网站,为国内外化工企业搭建了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交易平台。企业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后,可以在网上发布供求信息、寻找商业机会和合作伙伴,同时网站不间断地发布海内外产品询盘快递、滚动的行业资讯与行情。该化工网站一开始就采用了会员付费的经营方式,目前通过收取会员费和广告费来获得利润,维持运行。公司立志成为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面“旗帜”,获得更大的发展。"判断该网站属于哪类模式()

A. 垂直模式
B. 水平模式
C. 平均模式
D. 综合模式

【背景资料】 某投资公司建造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该投资公司于2011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共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第五家施工单位于2011年6月2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2011年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第2家施工单位中标。投资公司(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拆迁工作拖延,甲方于2011年8月18日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导致乙方A、B两项工作延误了2d,并分别造成人工窝工6个和8个工日;但乙方C项工作未受影响。 事件2:乙方与机械设备租赁商约定,D项工作施工用的某机械应于2011年8月28日进场,但因出租方原因推迟到当月29日才进场,造成D工作延误1d和人工窝工7个工日。 事件3:因甲方设计变更,乙方在E项工作施工时,导致人工增加14个工日,相关费用增加了1.5万元,并使施工时间增加了2d。 事件4:在F项工作施工时,因甲方供材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000元,并使H项工作时间延长1d,人工窝工24个工日。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没有机动时间,其余工作均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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