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必须“一切服从统一战线”。
查看答案
某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权,支付300 000元,该专利权的摊销年限为10年,买入2年后,将其使用权转让给另一企业,转让期两年,一次性收费120 000元;买入4年后,又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个企业,收取价款220 000元,转让无形资产应交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购入专利权、按月摊销无形资产价值、转让使用权、转让所有权的会计分录。
下面是有关垄断的材料:
材料1
我国过去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企业没有竞争,所以无需制定《反垄断法》。但自确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起,我国就把反垄断问题提上日程,开始采取一系列政策,培育市场环境,鼓励公平竞争,一个个国家部门和国有企业自行打破垄断,走向市场竞争。特别是近二三年,过去一向被称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电信、邮政、金融、电力、铁路运输和出口等6大国有企业和行业,纷纷分拆改组,引入竞争机制。国有企业垄断的“冰山”正在悄悄融化。
目前全世界共有84个国家颁布了《反垄断法》,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将来的《反垄断法》会采取绝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即只禁止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而不禁止垄断状态本身。只要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滥用垄断地位,法律就不会去干预它。因此,《反垄断法》不会成为我国规模经济发展的障碍,反而会维持生机勃勃的竞争机制,有利于促进规模经济的发展。
摘自《中国工商报》2000年7月15日
材料2
目前有日本专家分析认为,拥有庞大市场的中国也在着手准备反垄断法的制订工作,如果顺利的话1~2年即可完成。从中国执行反倾销法等法律的态度来看,估计中国也会像欧盟那样,对微软处以巨颇罚金。
最近欧盟以美国微软违反欧盟(EU)反垄断法为由,判罚微软4亿97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50亿元)的巨额罚款。这是欧盟有史以来对一家公司做出的金额最高的处罚。微软表示不服欧委会的决定,并将提出上诉。估计该事件最终得出结果需要3~5年。
欧盟竞争政策总裁Mario Monti认为,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有责任确保避免其业务体系干扰市场竞争,或对消费者及开发工作造成损害。欧盟此次做出的决定将能够重建市场的公平竞争,并针对处于支配地位的某个企业将来的运作确立明确的原则。
欧盟经过5年的调查后判断,微软恶意利用其在欧洲市场中垄断性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地位,违反了欧洲关于销售服务器操作系统及媒体播放机的反垄断法。
摘自eNeL硅谷动力2004年04月08日
材料3
有关人士明确指出,之所以会对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主要是因为目前在这方面的法律监管上还有很多空白。报告中指出,规范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的对策之一就是完善市场竞争立法,加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制定《反垄断法》。据悉,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前后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修订、制定完成了《专利法》、《反倾销条例》等,但这些法律制度尚未形成一个系统的完整的反垄断体系,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制裁不力,还缺乏独立的和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关。
从多方得到的信息表明,我国酝酿了10年之久的《反垄断法》立法工作正在加速。这次<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报告的出台,是否是《反垄断法》立法工作的进一步加速,人们拭目以待。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4年05月28日
材料4
在一年一度的“3&8226;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前夕,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上不约而同地建议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所起的作用,绝对不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因为各种原因形成垄断行业还有很多,而且它们几乎都有滥用市场优势的不良记录。还有一个可能利用垄断地位,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主体,就是在华经营的外国跨国公司。它们凭借其雄厚的资本,通过企业横向并购、品牌控制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和实力,在我国取得市场优势甚至是独占的地位。它们也经常滥用其优势地位采用过高定价、价格歧视等不正当手段,来从消费者身上牟取超额利润,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没有《反垄断法》,我们也很难对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进行规制井保护本国的消费者。
摘自《中国青早报》2007年3月15日
材料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6月24日至29日举行。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此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其中,反垄断法草案已经经过了初审,此次将是谊法律草案的第二次审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中曾披露,今年内拟对反垄断法草案进行二审和三审,并有可能在年内正式出台。
摘自中国新闻网(2007年6月18日)
请回答:
①分析材料1-4,简述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我们应如何正确对待垄断?
②联系上述材料,说明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的基本思路。
③分析材料4、5,联系所学知识,简述制定《反垄断法》对我国国企改革及市场体系的作用。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2013年报表审计工作。 资料一: 通过对甲公司的了解,A和B注册会计师注意到下列情况: (1)甲公司属家电连锁销售公司,在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有连锁机构,其中15家为直属店,25家为加盟店; (2)甲公司销售的存货既有自己购进,也有委托代销,还有厂家租赁柜台销售; (3)从厂家购进家电和向分支机构配送均委托给物流公司,一部分货物是从厂家直接运抵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再按甲公司指令配送至各连锁店。 资料二:通过对甲公司内部控制的测试,A和B注册会计师注意到,除下列情况表明存货相关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缺陷外,其他内部控制均健全、有效: (1)由于公司一般在年末都安排有促销活动,总公司要求各连锁店一般在12月15日至25日完成盘点工作。各连锁店的盘点计划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总公司,总公司每年都会固定对其最大规模的5家连锁店进行盘点。 (2)甲公司每年l2月25日后发出的存货在仓库的明细账上记录,但未在财务部门的会计账上反映。 (3)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计价主要采用先进先出法。由于2012年下半年,白色家电厂家统一提价,公司从9月开始,对白色家电类产品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4)甲公司发出货物时未全部按顺序记录。 资料三:根据甲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情况和盘点计划,A和B注册会计师决定实施的监盘计划部分内容如下: (1)注册会计师要求甲公司通知连锁店要认真做好盘点工作,保证期末存货记录的准确性,同时通知总公司将要盘点规模最大的5家连锁店,分别于12月15日、18日、20日、22日、24日由注册会计师监盘。其余采用分析程序以及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审阅其盘点记录及账面记录,以便对其他店存货余额的准确性进行评价。 (2)在甲公司盘点后,注册会计师一律按存货期末余额的10%复盘,若表明误差超过1%的,应要求甲公司重新盘点(注册会计师确定存货的重要性水平在1%以内)。 (3)注册会计师在检查时,采用清点包装箱的方法加以确认。 (4)审计人员在复盘结束后,与连锁店盘点人员分别在盘点清单上签字,并视情况考虑是否索取盘点前的最后一张验收报告单(或入库单)和最后一张货运单(或出库单)。 (5)对存放于物流公司的存货,采取向物流公司函证的方式确认。 资料四: 在监盘时,A和B注册会计师发现下列情况: (1)各盘点单位按存货类别和相关明细记录填写盘点清单、摆放存货,并填写连续编号的盘点标签。 (2)在监盘时,属销售旺季,仓库同往常一样,安排人员进行存货的收发。注册会计师检查了收发数量是正确的,但收发的存货和甲公司其他存货放置在一起。 (3)代销的家电未单独摆放,且未标识,经询问仓库管理员,仓库对代销存货有完整的记录。 (4)返修品、废品与毁损品不进行盘点,以财务部门和仓库部门的账面记录为准。 要求: (1)针对资料二,A和B注册会计师通过内部控制测试所注意到的各种情况是否实际构成存货内部控制缺陷?并简要说明理由。对于上述情况中确实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为了证实其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错误,请代A和B注册会计师分别确定一项最主要的实质性程序。 (2)针对资料三,A和B注册会计师编制的上述监盘计划的相关内容有无不妥当之处?若有, 请予以更正。 (3)针对资料四,甲公司在盘点过程中有无不妥当之处?若有,请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