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萍与胡木诉请离婚。在当事人的申请下,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负责审判本案的审判员的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 没有告知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判决书发生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B. 没有公开宣告判决书
C. 对当事人宣告判决时,没有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D. 庭审完毕后10天宣告判决,又于3日后发给当事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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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 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 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 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A. 对
B. 错
人民法院对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公开宣告判决。
A. 对
B. 错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A. 对
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