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我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到法国,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通过其开证银行BANK1 巴黎分行申请开立了非保兑的信用证(适用UCP500),通知行为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信用证规定:“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041105 FRANCE ;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 ;LATST DATE OF SHIPMENT : 041102;PRESENTATION PERIOD: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甲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将货物装船,并于2004年11月5日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提交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立刻于当日使用DHL 将单据寄往法国的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开证银行BANK1巴黎分行以“信用证已过期”为由拒付。请问,BANK1 巴黎分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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