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业企业,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销售收入4500万元;销售成本2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8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 (3)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8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40万元。 (5)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年的利息50万元,年息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 (6)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通过政府部门向灾区捐赠20万元。 (7)投资收益18万元,系从直接投资外地居民公司而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该居民公司适用税率15%)和国债利息1万元。 (8)该企业账面会计利润628万元,已预交企业所得税157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 (1)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或调减项目金额。 (2)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2008年度的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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