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结婚3年未育。经查,丈夫张某患有无精症。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二人于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我异源人工授精手术后生育一子。孩子3岁时,全家回丈夫的老家探亲。丈夫家人发现孩子与其父亲长得不像,遂到张某曾经就诊的医院调查,从医生处得知实情,家人大为恼火,认为此举破坏了自己家的血脉。在家人的干预下,夫妻最终反目离婚。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下列分析不合理的一项是
A. 医生通过人工授精的手术治疗补偿丈夫的生育功能,是道德的
B. 医院应该让夫妇签到协议
C. 家人去医院调查,医师如实告知家人,是道德的
D. 通过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
E. 丈夫的家人认为人工授精使自己的家族血脉破坏了,是错误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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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器官短缺现象,器官来源最值得提倡的途径是
A. 胎儿器官
B. 克隆器官
C. 尸体捐献
D. 自愿捐献
E. 器官买卖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医务人员可以实施
A. 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
B. 代孕技术
C. 以生育为目的的嵌合体胚胎技术
D. 卵胞浆内精子注射技术
E. 克隆人技术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该允许
A. 从事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广告宣传
B. 参与捐赠器官的分配
C. 参与死后捐赠器官病人的抢救
D. 参与死后捐赠器官病人的死亡判定
E. 接受提供应用于器官移植的器械、医药公司的馈赠
反对器官商品化的问题上,尚未形成的共识是
A. 器官市场必然会导致两极分化
B. 有钱人购买器官继续移植,穷人只能为了生存出售器官
C. 穷人无经济能力享受器官移植的的技术益处
D. 个人是否有使用或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
E. 穷人在贫困条件下出售器官,并不是真正的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