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徐某,男,30岁。2004年7月19日下午,徐某因右耳疼痛到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就诊,诊断为:耳前瘘管伴感染,准备以青霉素、甲硝唑洽疗。徐某按医嘱到门诊注射室做青霉素皮试。14时55分,医院护士按操作规程给徐某做完皮试后,嘱其在门口椅子上等20分钟看皮试结果。不一会儿,徐某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经医院抢救于15时45分出现呼吸和心跳恢复。18时50分,该医院将病人转至病房继续治疗。此事件的性质属于( )

A. 一级医疗事故
B. 二级医疗事故
C. 三级医疗事故
D. 四级医疗事故
E. 不属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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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的效力等级描述错误的是( )

A. 第一位是宪法
B. 第二位国务院制定的法规
C. 第四位省级人大制定的省级法规
D. 第五位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省级政府规章
E. 第七位省会城市和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下列哪项不属于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

A.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B.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C. 《护士条例》
D.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E.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下列哪项属于犯罪( )

A. 护士忘记发药
B. 洗漱水温过高烫伤病人
C. 病人输青霉素,护士没给病人做皮试,导致病人死亡
D. 护士接受病人赠送的小礼品
E. 护士忘记给昏迷病人翻身,导致Ⅱ度压力性损伤

我国一切医疗卫生工作和医疗卫生立法的根本宗旨和最终目的是( )

A. 保护社会健康
B. 保护公民生命健康
C. 保护病人权利自主
D. 保护医疗工作者权利
E. 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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