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16日收到税务机关通知,经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确认,该企业2019年10月收到并申报抵扣的一份会展服务发票系某会展公司借用其他企业发票虚开的。
同时税务机关确认该企业确实参加会展公司举办的展销活动并支付费用,且当时并不知道会展公司提供的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与会展公司交涉,该企业于2020年7月12日取得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16日收到税务机关通知,经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确认,该企业2019年10月收到并申报抵扣的一份会展服务发票系某会展公司借用其他企业发票虚开的。
同时税务机关确认该企业确实参加会展公司举办的展销活动并支付费用,且当时并不知道会展公司提供的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与会展公司交涉,该企业于2020年7月12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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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下列财政拨款:(1)300万元研发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产品研发支出,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归集;(2)5000万元环保资金拨款,不符合专项用途条件,企业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递延收益”核算。根据上述事项,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研发专项拨款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根据现行规定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问题(2):将研发专项拨款作为应税收入某国有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下列财政拨款:(1)300万元研发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产品研发支出,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归集;(2)5000万元环保资金拨款,不符合专项用途条件,企业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递延收益”核算。根据上述事项,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研发专项拨款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根据现行规定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问题(2):将研发专项拨款作为应税收入
孙某为境内某省会城市上市公司员工,月平均工资6000元。2020年4月有关收入事项如下:
(1)由于一次性购物满10000元而参加某商场抽奖活动,中得炊具一套,市场价值500元;
(2)孙某属于某商场会员,累计消费已达50000元,商场按其消费积分反馈1000元代金券;
(3)参加该市举办的“诗词赋”大赛获得三等奖,奖励为“东坡故地游”价值1000元;
(4孙某为境内某省会城市上市公司员工,月平均工资6000元。2020年4月有关收入事项如下:
(1)由于一次性购物满10000元而参加某商场抽奖活动,中得炊具一套,市场价值500元;
(2)孙某属于某商场会员,累计消费已达50000元,商场按其消费积分反馈1000元代金券;
(3)参加该市举办的“诗词赋”大赛获得三等奖,奖励为“东坡故地游”价值1000元;
(4
要求:判断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若能扣除,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某个人独资企业2019年发生下列费用:
(1)企业部门经理、销售人员的工资;
(2)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房共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
(4)投资者的个人工资要求:判断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若能扣除,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某个人独资企业2019年发生下列费用:
(1)企业部门经理、销售人员的工资;
(2)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房共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
(4)投资者的个人工资
某物业公司2019年3月,一次性预收业主物业费合计636万元(含税),并向业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物业费所属期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物业公司与所有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按年收取)。
问题: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在2019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计入应纳所得税的金额是多少某物业公司2019年3月,一次性预收业主物业费合计636万元(含税),并向业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物业费所属期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物业公司与所有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按年收取)。
问题: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在2019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计入应纳所得税的金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