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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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基层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本案被害人尹某人民币 2000元。许某以量刑过重、赔偿数额过高为由提出上诉,被害人则认为一审法院处刑过轻,而且赔偿数额过少,也提出上诉。:审法院于是作了改判,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赔偿尹某人民币2500元。 问题:二审法院的处理是否妥当,为什么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被告人张某(17周岁),因盗窃被某县检察机关起诉至该县法院。因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经检察机关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3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查,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请分析本案存在哪些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