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青海省苟某因刻意隐瞒从武汉返乡事实,确诊新型肺炎,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苟某从武汉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须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苟某的案件适用( )
A. 民事诉讼法
B. 刑事诉讼法
C. 行政诉讼法
D. 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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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问全国人大的行为属于法律运行中的( )。
A. 法律制定
B. 法律执行
C. 法律适用
D. 法律遵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问,2021年1月2日,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将依据(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
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这体现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中的( )。
A. 领导立法
B. 保证执法
C. 支持司法
D. 带头守法
2017年,杨某在电梯中劝阻老人段某不要吸烟,但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段某猝死。田某(段某妻子)起诉杨某。一审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与段某的死亡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段某确实在与杨某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一审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杨某补偿田某15000元,田某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段某2007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根据监控视频显示,段某随着时间的推移情绪激动程度不断升级;杨某在整个过程中,情绪相对比较冷静、克制,二人只有语言交流,无拉扯行为,无肢体冲突。二审法院认为,杨某属于正当劝阻行为,杨某的行为与段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而本案中杨某劝阻吸烟行为与段某死亡结果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劝阻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2日,法院将依据( )审理。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