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8年2月26日,高某应聘到甲电子设备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合同期限2年,从2018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止。2018年12月16日,甲公司解除了与高某之间的劳动合同,高某签订了离职保证书,承诺1年内不从事与原工作性质相同的工作。2019年2月12日,高某到乙电子设备公司工作,从事的工作与其在甲公司从事的工作性质基本相同,甲公司得知此消息后,以高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请问:(1)该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2)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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