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DK中,IP地址用()类来表示,该类提供了许多和IP地址相关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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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告诉求法院确认施工合同无效,并申请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同意鉴定,就意味着“未判先定”,因此,法院同意鉴定,客观上已否定了原合同的效力,如何认识这个问题?
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A. 对
B. 错
保险存量的大小取决于存货需求量和供应间隔期的变动程度,如果()较大,()加大,()越大,()越大,()越大。
西方的形式主义和中国的注重形式其实质是相同的。
A. 对
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