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小吃店经营小吃多年,登记业主为小夕。1998年小夕去广州打工,将小吃店交给妹妹小阳经营,但未去登记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小阳雇了一个临时工阿好帮忙。一天顾客从早点中吃出玻璃,盛怒之下,欲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适格的被告是谁?
A. 小夕
B. 小阳
C. 小夕的父母
D. 阿好
诉讼代表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
A. 本人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
B. 本人与所代表的全体成员有相同的利益
C. 具有足够的法律知识
D. 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终止于( )
A. 刚出生的婴儿
B. 精神病患者及8周岁以下的儿童
C. 年满8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D. 死者
12岁的甲某在学校不慎将同学 11岁的乙某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B. 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C. 乙某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D. 乙某为原告,甲某及父母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