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事件1: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造成工作A推迟2天(该工作总时差为0),施工单位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事件2:8月7日至8月8日,因大雨工地全面停电,造成人员窝工16个工日,施工机械窝工2个台班。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位于关键线路上)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³(已知招标文件中工作E需6天完成)增至350m³。需用机械1个台班,人工10个工日。事件4:8月12日至8月14日,因施工图设计有误,使工作D停工(该工作总时差为4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施工机械窝工3个台班。事件5: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³,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元/m³。问题:1.上述哪些事件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要求索赔工期、费用,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2.每个事件合理的工期索赔是多少天?总计合理的工期索赔是多少天?3.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2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20%,施工机械为施工单位自有机械,台班费为4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元/台班,试计算合理的索赔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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