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某一国内沿海航行的7000总吨散货船的建造检验时,发现在舵机舱的转舵机构上设有一机械型舵角指示标牌,同时在舵机舱还设有一台电气舵角指示器,询问制造厂的相关人员为什么会设置这台电气舵角指示器?是否必须设置?答复各不相同,有的认为是船检要求的,因为看见其他船舶的舵机舱也设有这电气舵角指示器,那自然肯定就是船检要求的了;有的认为是《法规》要求的;有的认为是图纸设计就有,至于为什么要再设置一台电气舵角指示器的原因则不清楚了……。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第4篇第2-1章的要求,你认为是否需要再增设一个电气舵角指示器?下述哪些解释你认为是对的?()
A. 没有必要再设置一台电气舵角指示器,因为《法规》好像没有见到要求设置。
B. 需要看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如果舵机舱应急操舵位置离转舵机构上安装的机械型舵角指示牌很远,导致操舵者无法看到具体的舵角值,那么就需要增设一个可见的符合标准要求的机械型舵角指示牌或电气型舵角指示器。
C. 需要看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虽然转舵机构上安装了机械型舵角指示牌,而且在舵机舱应急操舵位置也能清楚地看见该舵角指示牌,但如果该指示牌的刻度显示无法满足标准或操舵要求(例如舵角分度值为每10度一格),则也需要增设一个符合标准要求的机械型舵角指示牌或电气型舵角指示器。
D. 如果在舵机舱应急操舵位置能够清楚可见转舵机构上安装的符合标准及操舵要求的机械型舵角指示牌,则可不必再增设一个电气型舵角指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