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建筑公司组成了一个联合体投标并中标。甲、乙的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业主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施工中由于乙所用技术不当出现了质量问题而遭到业主20万元的索赔。以下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虽质量事故是乙的技术所致,但联合承包体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甲或乙无权拒绝业主单独向其提出的索赔要求
B. 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甲乙各承担50%的责任,业主只能分别向甲、乙各索赔10万元
C. 业主既可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 若甲先行赔付业主20万元,甲可以向乙追偿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