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月10日 B. 3月25日 C. 3月31日 D. 4月10日
A. 县人民政府可将10%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用于发放志愿者补贴 B. 县人民政府可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用于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 C. 县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企业在救灾中捐赠的定向捐款 D. 县财政部门应依法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