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依法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派本企业车辆将收购的玉米运回,途中因管理不善毁损了20%。(2)购进一批A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22500元。本月将已验收入库的该批A货物中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3)本月生产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作为本企业职工福利发放。(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台机器(购进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销售额32440元。(5)当月收取B货物(非酒类)包装物押金25740元,罚没B货物包装物逾期押金12870元。已知,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A货物和B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生产的新产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成本利润率为1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针对业务(2),该企业所作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11%=78975(元)
B.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11%)×80%=63180(元)
C. 销项税额=585000×17%=99450(元)
D. 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要将纠纷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尚未履行时,由于国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甲公司单方面通知乙公司解除该买卖合同,乙公司不同意,于是乙公司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提出仲裁申请后也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此案,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则于2014年1月20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在裁决作出过程中、仲裁委员会成员发生了争议,有两名仲裁员认为甲公司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丽首席仲裁员则认为甲公司的要求合理,可以允许其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对乙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2014年2月1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甲公司于2014年2月2日领取了裁决书,乙公司于2014年2月3日领取了裁决书。要求:根据《仲裁法》及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仲裁庭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仲裁裁裁决
B. 仲裁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C. 仲裁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D.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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