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以下关于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 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C.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汇总纳税企业内部研发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D.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