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科孚海峡案(英国诉阿尔巴尼亚)1946年5月15日,英国海军部派出两艘军舰通过位于阿尔巴尼亚大陆与科孚岛北部之间的科孚海峡时遭到阿尔巴尼亚海岸炮台轰击,但未被击毁。为此,在互换照会中,英国政府认为:它享有通过这个海峡而不作任何通知或者等候许可的权利。而阿尔巴尼亚政府却明确表示,外国船舶通过,必须事先通知并请求阿尔巴尼亚许可。1946年10月22日,英国为试探阿尔巴尼亚的态度,派出一队由两艘巡洋舰和两艘驱逐舰组成的英国舰队又通过该海峡时,其中两艘驱逐舰触水雷爆炸,造成船只严重损坏,死伤82人的巨大损失。事件发生后不久,同年11月13日,英国海军未经阿尔巴尼亚同意,单方面强行到海峡属于阿尔巴尼亚领水扫雷,发现有22颗水雷。但英国海军的行动遭到阿到尔巴亚的强烈抗议。英国认为,阿尔巴尼亚应对其舰只和人员的伤亡承担责任,遂将这一事件提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控告阿尔巴尼亚在盟国海军当局已经进行过扫雷工作之后,又敷设水雷或允许第三国敷设了水雷,要求追究其责任。1947年4月9日安理会通过一项决议,建议有关国家应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1947年5月22日,英国单方面向国际法院起诉。法院在确认对此案具有管辖权后,就以下两个问题进行 了裁决:1. 按照国际法,阿尔巴尼亚对于1946年10月22日在其海峡内发生的爆炸和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是否负有责任?是否负有赔偿义务?2. 按照国际法,英国海军10月22日和11月13 日的行为是否侵犯了阿尔巴尼亚主权?是否负有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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