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珍重那些“无用”的阅读 陈佳冉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让我们问自己一句:为什么读书? 每个人都能给出若干个理由: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指引人生的灯塔,书籍是抚慰心灵的鸡汤……书籍的功用如此之大。然而,市场上卖得好的书,却往往更注重实用:养生、美容、商战、股票、英语……书海茫茫,各取所需的阅读要的是直奔主题,要的是立竿见影。更便捷的数字阅读,攻势凌厉地抢占着传统阅读市场,浅读、速读、泛读成为新的阅读趋势,“好读书,不求甚解”,我们的阅读行为正悄然发生着急剧变化。 读书的功用显而易见。然而,除了信息和知识,书籍还带给我们思想和审美。法国人夏尔.丹齐格在《为什么读书》一书中说:“在功利主义的世界里,阅读维系着超脱,而超脱有利于我们的思考。读书毫无用处。正因为这个,读书才是一件大事。”“无用”的阅读常常萌芽于一颗对世界敏感而好奇的心,当求知的欲望带领着人类穿过重重迷雾后,收获的是一种别开生面的人生境界。 “无用”的阅读不是生存或者生计所必需的。2012年当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人们希望通过他的获奖,“唤起国人对好书的热爱,走进书本,沉湎其中,重回20世纪70年代的阅读时光。”在那个时代,在从城市下放到乡村劳动之余,多少青年倚靠在田野的草垛上通读了《资本论》和《列宁全集》。 “无用”的阅读看似无用,但一定会留下痕迹。它就像一种文化的渗透,缓慢、恒久、绵密。因为无故乱翻书,因为不带任何阅读的预期,因为起于一种非功利的自发行为,那不期而至的阅读收获便格外宝贵和难忘。当女作家铁凝还是一个少年时,她读到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的扉页上的题记:“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时,深受震动,她说“这两句话让我生出想要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的冲动。我初次领略到阅读的重量,它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 阅读的重量不仅是来自于它给你实际生活的帮助,有时更来自于它对心灵造成的重击。 “无用”的阅读可以跳脱自己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他人的存在;“无用”的阅读可以超越时空的局限,让我们收获“最难风雨故人来”的感动。一本好书,从来不会因为它的表面“无用”而折损了它的价值。当又一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让我们把阅读当作是一种心境的解放,多做一些无目的的阅读、休闲的阅读,而不是说纯粹为了解决一个问题,为了完成一门学业,为了考到一个文凭而去阅读。希望阅读能与生活始终相伴。 文本第二段说,“我们的阅读行为正悄然发生着急剧变化”,请具体说明“阅读行为”出现了哪些方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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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老屋 楚岩 绿锈斑斑的铜制钥匙插进去,往上一提,然后把门环一拧,门就开了,推开它,门吱呀一声发出沉重的叹息;同时,门楣上扑簌簌地往下掉落阵阵尘灰。 我离家已经整整九个年头。开始几年,老伴依然和这老屋厮守。每个星期六下午,我如同“候鸟”一样飞回乡下,与老伴相聚。彼时的老屋在我心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当我在人生的天空飞累了,可以在此睡个甜甜的觉,亦可躲避外界的风风雨雨。十年以前,我拼尽全力,把所得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积攒起来,带领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女,每天傍晚到水塘里挖沙,又一担一担地挑回家准备改造旧屋。儿女们累得哭了,我就用美丽的语言,给他们描述住进新屋那种舒坦和惬意…… 我们的村子原是一个破败落后的小村。小山坡下,拥挤着几百间各式各样的屋子。这些屋子,当年都是低矮的泥砖建筑,显得零乱、破败、萧条和风雨飘摇。记不清什么时候起,村民省吃俭用,累死累活,自己用田野的泥巴做成泥砖,陆续盖起来了部分泥砖结构的新房子。后来,有人盖起了红砖的屋子。再后来,更有人盖起来了水泥的楼房。这一切,仿佛是悄悄进行的,又仿佛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涌现出来的。站在高处极目望去,在蔚蓝色的天空下水泥结构的楼房,红砖的屋子、泥砖的屋子与旧时留下来的厕所、猪栏、杂物间交叉错落,黑色的、灰色的、暗红色的瓦面,和新式的水泥银灰色的屋顶,相互映衬,如同白发苍苍的老人、朝气蓬勃的小伙、打扮入时的靓女、天真烂漫的小孩拥挤在一起,年龄老幼不同,衣着斑斓各异。 在一片古老和新潮的交替中,我家的老屋显然算不得十分苍老,但显然已经宛如我一样,成了个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早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 关上咿呀作响的木门,我到一位朋友家去做客。我们是同龄人,他高我矮,他瘦我胖。 儿时,我们一起光着屁股在村前的水塘中戏水,后来又一道去放牛,在田边戽水(用戽斗汲水)捉鱼。当晚霞在天边辉映出红色或紫橙色的霞光,我们把斗笠挂在身后,骑在水牛背上,慢悠悠晃悠悠一高一低地回家来。 如今,这位高高瘦瘦的牧童早已发福,成了个红光满面的大胖子,而他家建筑的气势、屋里的摆设,更是把我震住了。啊!十多米长五层高的新楼,琉璃瓦顶,外表装修白绿相见的马赛克,光彩照人。客厅里,一色的欧式家具,真皮沙发,彩电、录像机、音响一应俱全。当年,我的老朋友也有一间老屋,是泥砖盖的,和我的老屋相比,显得太破旧。而今天他的这间新屋,据说是两年前盖起的。沧海桑田,世间更迭,十多年前,当我盖新房时啧啧称赞,认为我有本事攒钱。而历史以一时难测的高速冲向前方。面对他的新屋,曾经自慰于自己的新屋在村中还算时髦的我,不得不自惭形秽了。 那么再过若干年,老朋友的这幢新楼,是否又会变成旧屋而显得落伍呢…… 朋友家里,不断有青年男女进进出出,汽车摩托车响声不断,那是老朋友的儿子和他的朋友们,他们都是来探望朋友的小孙孙的。年轻人全都衣着新潮,说话嗓门高,行动快捷,偶然我问起他儿子这幢新楼如何,刚刚做起了爸爸的小伙子回答说:“我爸思想太老土,简直不可救药。当年叫他不要这样盖的,至少要留一个停车场,他偏不接受。你看吧,才两年,门前的车子拥挤不堪,什么新楼,现在已经成了历史文物了!” 看来,我刚才的疑问,已经有了肯定的回答。 文中“如同鸟儿的归巢”和“宛如……年近六旬的初老之人”两处分别体现出作者对自家老屋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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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负重的河流 黄毅 这是每一本地理书上都提到过的著名河流,一条河流在哪里出现,从哪里经过,又归属于哪里,绝不是偶然的事。塔里木河的出现,再一次证明了作为一条河流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环峙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冰峰雪岭,阻隔着一切来自其他世界的声音,那些充满雨意的雷声只能在别人的天空奏响。那些令人神往的潮音,只能打湿他乡的梦。极度干旱的沙漠,裸陈着对天空的一次次叩问,而降雨量几乎等于零的天空,又一遍遍让塔克拉玛干落寞失意。 这是一条多么率直的水系,坦荡、刚烈而勇敢。该扬波的时候必定扬波,该隐忍的时候必定隐忍,该奔涌的时候一定奔涌,该潆洄的时候就一定潆洄;流就流出气魄,纵横捭阖,摧枯拉朽;流就流出韵味,一波三折,百转千回。 你再不会见到反差如此巨大的河流。在枯水期,那是生命的一次休整与放松;河水浅吟低唱,嘤嘤细语,有些地方甚至大段大段露出河床,看上去是那样的赢弱,甚至有点可怜;而洪水期却是一次生命的张扬与放纵,浩浩荡荡,左奔右突,把河床扩大到几倍,处处呈现的是强悍与力量,时时迸射的是阳刚和霸气。 就是这样一条河,最终却不能冲出沙漠。当塔里木河挟着昆仑山的冰雪,一路呐喊冲向沙漠的时候,塔克拉玛干不动声色,集合了亿万的沙粒,用最柔软的办法,让河水就范。当塔里木河切割开沙漠柔软的皮肤,你看到河的确是赢家,可是到最后,它却锈蚀在沙漠的肌体里,最终折断;当塔里木河饱蘸着冰雪水,在塔克拉玛干这张巨大的生纸上写出一笔遒劲的点画,那个2750公里的笔锋却在意犹未尽的时候,被沙漠吸尽了最后的墨迹…… 有河总是有树。树是河流的另一种形式,是河流接近蓝天白云的一种方式。站立起来的河,哗哗的林涛,让鸟像鱼一样游来游去。追随塔里木河的是郁郁苍苍的胡杨林。他们高壮精神,粗枝大叶,缘着塔里木河这条苍青的脉管,排列着森森然的汗毛,英姿勃发。但是离塔里木河愈远就愈让人感到吃惊而渐渐地震惊——那是些脱去了绿色的树——他们死了,但还以树的姿态直立着。是塔里木河抛弃了他们,还是他们走得太远?他们成了沙漠上没有归宿、没有目的、不知道要往哪里去的流徙者。他们永远挺起胸膛在走,而永远走不出这块沙质的土地。 塔里木河在不断萎缩,他的退却不仅让百万胡杨流离失所,更严重的是他直接让我们人类自己饱尝苦果。罗布泊这个巨泽的消亡,与三大水源之一的塔里木河的断流,有着直接的关系。据清代《西域水道记》记载,罗布泊人“素习水居,不便陆徙”,而罗布泊据说在20世纪60年代还有水,彻底干涸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罗布泊人实际上应该是沙漠中的渔民,常以中空的胡杨树一劈为二作为行舟,在水面往来穿梭,迅如利箭。如今没有了水,罗布泊人只能以土为生。他们曾经以湖泊为伴,渔歌唱晚,渔樵互答,何曾想到周围的沙漠日近?何曾想到有一天河水会断流?又何曾想到一片汪洋不见岸的大湖会彻底干涸?他们在罗布泊生活了几十代人之久,有一天忽然就被湖泊抛弃了!这是上苍对他们的戏弄,还是对世代拥有汪洋大泊的人以往的漫不经心和虚掷的惩戒? 这是每一本地理书上都写进去的著名河流。我们愈是热爱,我们愈是慌恐;我们愈是负疚,我们愈是失魂落魄。一条河从昨天流到今天还要去明天,而我们的内心竞不能轻松如浪波。哦,塔里木河,你为什么这样浑浊?为什么又这样滞重? 从全文看,作者为什么说塔里木河是一条“负重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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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下的守望 没有晚风吹笛,没有月光煮酒,一盏盏灯火点亮孤独的城市。我匆匆吃过母亲中午走时预留的晚餐,躺坐沙发,开始用遥控器点播欢愉。荧屏里刀光剑影,红颜如玉,上演着绚烂的青春与江湖,我陶醉其中,几乎忘却了母亲单车远骑,在现实里沉重呼吸。 不去管它,时间尚早,节目大好,快乐总是将忧愁代替。墙上挂钟嘀嗒嘀嗒,一圈圈地轮回,楼梯幽暗寂静,始终听不见母亲踏响的脚步。我开始坐立不住,披衣,下楼,伫立在路灯下守望。一拨拨人影来去,没有熟悉的步履。夜风清寒,也不忍搅醒满街的浅梦。我在路灯下来回地张望踱步,以此驱赶着浓浓的睡意,原来这守望,并没有臆想的雅趣,而是桩焦虑烦躁的苦事。 母亲去的地方,我没有去过,只听妹妹讲起。据说是个破旧的厂房,里面堆积着如山的啤酒瓶子,母亲戴了手套,坐在池边,机械枯燥地挥舞着一把钢丝刷子,将一堆的“瓶山”,清洗干净,转移到另一堆去。 从学校毕业之后,我一身娇气被现实碰撞得狼藉,蜗居家里,闭门不出,就如一只受伤的鞋子,被生活丢弃在角落里,无人问津。只有母亲心急,她要把鞋子扶正,让它端端正正地上路。 这活儿,本是为我揽下的,一来解解寂寞,二来赚点收入,我不去,母亲就顶了急。瘦弱的身躯不停歇地运作,自然吃力,况且路远,又得单车载步,风来,吹乱鬓发;雨来,淋湿单衣。担心越来越盛,守望越来越长,我劝母亲别去了,母亲抹去额上汗水,说再坚持下,干够一月吧,什么事都要善始善终呀。 母亲说到做到,一日日继续下去,我不明白她的执着,暗笑她的迂腐,可是每当深夜又不免担忧,于是这守望,也便在路灯下一夜夜继续下去。 当母亲干满一月回家时,我如释重负般吁口长气,我知道,我的守望终于结束了。我挺直腰身,只顾在青春的风中前行,根本就没在意身后的母亲,她悄悄接住我丢弃的守望,衔在深情的眸子里,望穿我一生。 那段日子,也许真是太过年轻了吧,根本不懂得也不愿意守望,把自己藏在荧屏里,藏在梦境里,悠闲了自己,辛苦了母亲,以至于现在行走街上时总不能仰望路灯,总感觉那柔和的灯光是灼眼的。每每回首来时路,就觉得这青春一半是明亮的,而另一半,分明是灰暗的。 文末作者为什么说“每每回首来时路,就觉得这青春一半是明亮的,而另一半,分明是灰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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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 李广田 生活,总是这样散文似的过去了。 现在是秋天了,和春天比较起来,春天是走向“生”的路,这使我感到大大的不安。因为我自己是太弱了,甚至抵抗不过这自然的季候之变化,为什么听了街巷的歌声便停止了工作?为什么听到了雨滴便跑出了门外?看到一枝幼芽,一朵湿云,为什么就要感到了疯狂?我自恨不能和它鱼水和谐,它鼓作得我太不安定了,我爱它,然而我也恨它,即至夏天,这才又对它思念起来,但是到了现在,这秋天,我却不记得对于春天是些什么情场了,只有看见那枝头的黄叶时,也还想:这也像那“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样子,但总是另一种意味了。我不愿意说秋天是走向“死”的路——请恕我这样一个糊涂的安排——宁可把“死路”加给夏天,而秋天,甚至连那被人骂为黑暗的冬天,又何尝不是走向“生”的路呢?比较起春与夏来,我说它更是走向“生”路的。我将说那落叶是为生而落,而且那冰雪之下的枝条里面正在酝酿着生命之液。它们沉着有力,为了将来,为了生命。这样的季候,是我所最爱的了。 但是比较起冬天来呢,我却又偏爱秋。我几乎说不出为什么秋比冬更好,也许因为那枝头的几片黄叶,或是那篱畔的几朵残花,在那些上边,是比冬天更显示了生命,不然,是在那些上面,更使我忆起了生命吧。 世界是真实的,人生是真实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们要向着人生静默,祈祷,来打算一些真实的事物了。 我想该这样说:“我愿走在道上,不愿停在途中。”所谓人生,是走在道上的了。前途是有着希望的,而且路是永长的。希望小的人是有福了,因为他们可以早些休息,然而他们也最不幸,因为他们停在途中了,那干脆不如到地下去。而希望大的人呢,他们也是有福的吗?绝不,他们是更不幸的,然而人间的幸与不幸,却没有什么绝对的意义,谁知道幸的不幸与不幸之幸呢? 文章第2段提到了“沉着”,试从字义和情感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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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堂荷韵布衣人 周伟 我常爱抚摸那本素朴的《曲终集》,久久地出神。这是《耕堂劫后十种》里的一种,也是孙犁的最后一本书。是啊!曲终人未散,坐深云自淡,行尽月犹清。 孙犁,不是个大红大紫的作家,谁却都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作家。孙犁若如某些人,其实也是可以大红的。当年,孙犁在《解放日报》上发表《荷花淀》,毛泽东看过后写道“这是一个有风格的作家”,大为肯定。 孙犁却从未向人言说,只是独守芸斋,寂寞耕堂(孙犁的书斋),以笔为犁,用作品说话。 我读孙犁,深深地感受到他作品中的“唯真、唯善、唯美”。他总是那般真诚,他的作品都是从生活出发,是对“美的极致”的发掘和诗意的表达。《荷花淀》是这样,《铁木前传》《风云初记》也是这样。孙犁对待作品是认真的,也是有感情的。 孙犁对于文坛,一向总是清醒的。他在给贾平凹的散文集《月迹》作的序中指出:文艺之途正如人生之途,过早的金榜、骏马、高官、高楼,过多的花红热闹,鼓噪喧腾,并不一定是好事。人之一生,或是作家一生,要能经受得清苦和寂寞,忍受得污蔑和凌辱。总之,在这条道路上,冷也能安得,热也能处得,风里也来得,雨里也去得。在历史上,到头来退却的,或者说是销声匿迹的,常常不是坚定的战士,而是那些跳梁的小丑。这样的文字,不啻为人为文的至理名言。 孙犁至性至情,在文艺界,孙犁尊重妻子、疼爱妻子是出了名的。在儿女们的心目中,孙犁更是一介布衣。孙晓玲写父亲的书就叫《布衣:我的父亲孙犁》,她在写父亲的文章中,有一段这样的文字:“照片上父亲身穿长袖白衬衫,灰色布裤,黑布鞋。他拢着我细瘦的小胳膊,我娇憨地依偎在他的身旁。” 人生云水过,平常自然心。布衣孙犁,荷般高洁;清曲绝响,淡云长流…… 第二段说“孙犁,不是个大红大紫的作家,谁却都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作家”这两句话矛盾吗?请结合文章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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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畏自然 严春友 人们常常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宣称要征服自然。殊不知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永远只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孩童.只是大自然机体上普通的一部分。正像一株小草只是她的普通一部分一样。如果说自然的智慧是大海,那么。人类的智慧就只是大海中的一个小水滴,虽然这个水滴也映照着大海,但毕竟不是大海。可是。人们竟然不自量力地宣称要用这滴水来代替大海。 看着人类这种狂妄的表现.大自然一定会窃笑——就像母亲面对无知的孩子那样的笑。人类的作品飞上了太空.打开了一个个微观世界,于是人类就沾沾自喜,以为揭开了大自然的秘密。可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这片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而已,就如同鲲鹏看待斥鴳一般,只是蓬蒿之间罢了。即使从人类自身智慧发展史的角度看,人类也没有理由过分自傲:人类的知识与其祖先相比诚然有了极大的进步.似乎有嘲笑古人的资本;可是,殊不知对于后人而言我们也是古人,一万年以后的人们也同样会嘲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在他们看来.我们的科学观念还幼稚得很,我们的航天器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儿童玩具。人类的认识史仿佛是纠错的历史,一代一代地纠正着前人的错误,于是当我们打开科学史的时候.就会发现科学史也是犯错误的历史: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嘲笑古人,在大自然面前卖弄小聪明呢? 在宇宙中.一定存在着远比我们的智慧要高得多的生物:因为,我们的太阳系只有四十多亿年的历史.就演化出了有智慧的生物;而宇宙至少已有二百亿年的历史了。可以推想,在那些比我们更古老的星系里,一定早就演化出了更高级的生物。这些生物的智慧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他们看我们,也许就像我们看蚂蚁一般.即使我们中的那些伟大人物,在他们看来也不过尔尔。 这样看来.我就只是宇宙机体上的一个部分,一个器官,就如同大脑是我们身体的一个器官一样,人与宇宙本来就是一体的。宇宙是一个大生命,而我只是这个大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让我们爱护自然就像爱护我们的身体一样吧。 即使那些看起来死气沉沉的物质,也是宇宙生命的构成部分,也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那些高级的生命形态正是从这“死”的物质中产生的,换言之,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高级生命,只是物质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在物质中,有无数的生命在沉睡着,一旦出场的时间到了,它们就会从睡梦中醒来。因此,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 “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其中,“我们的弟兄”指什么?为什么称之为“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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