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有关资料如下:(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35000元,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23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2000元,以及相应的增值税。(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3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4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2)小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元表示)下列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是()。
A. 发出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35000贷:原材料35000借:委托加工物资700贷:材料成本差异700
B.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2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1-应交消费税2000贷:银行存款4691
C. 支付往返运杂费:借:委托加工物资300贷:银行存款300
D.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借:原材料40000贷:委托加工物资38300材料成本差异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