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业应按规定对车辆配备安全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等安全设备,配足有效的灭火器。
- 企业应按规定规范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评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评情况,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审,改进提高培训质量。
-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
- 汽车客运站车辆出站前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核载人数及实载人数等;车辆出站门检必须核查实际载客人数,并签字确认。
- 从业人员超过二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发金额。
- 企业责任制考评应按照生产经营进度进行考核和奖惩,公告考评和奖惩情况。
-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委会职责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 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培训责任。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在培训合格后制定培训合格证。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工作目标中,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并奖惩兑现。
-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参加工伤保险,按从业人员的要求缴纳保险费。
-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 《安全生产法》规定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
- 企业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 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企业应严格要求运输车辆不得超速、超载、超疲劳驾驶,并随时开展督促检查。
-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日常训练。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安全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管理人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 企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自行备案整改。
-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汽车客运站应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三品要进行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确保三品不进站。
-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 企业要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且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机器在运行时,任何人不得进行机器的维修工作。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视同工伤。
-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这里的从业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同工伤。
-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要将《规定》张贴在醒目位置。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规定,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 《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亮灯警示制度。每周未按规定登录、上报隐患的,给予红灯闪烁提醒。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别计算成本。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交通运输、旅游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分为严重、较重、一般三类。
-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戴防护眼镜等警示标识。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规定,必须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
- 6S的作用:一是提升企业形象,提升职工归属感,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会使顾客产生信赖感,吸引客户、合作伙伴、官员、社会团体来观摩,会成为学习的榜样;二是能够减少浪费,保障安全,提升效率,各种区域清晰明了,通道明确、畅通,不会到处随意摆放物品,好找工作气氛,有素养的工作伙伴,物品摆放有序,能够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保障。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承担责任。
-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新增18种。
- 安全发展强调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本,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 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是管理缺陷造成的。
-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记录卡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考核的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
- 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均属于事故发生原因中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主要是企业的员工。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建立政府全面负责、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采取停电措施时,应当提前36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本质安全化是安全管理预防原理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目前还很难达到,所以在生产实践中我们不必坚持这一原则。
- 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最基本的措施
- 本质安全就是要求:即使发生错误操作行为或出现故障也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的安全。
- 本质安全是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 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 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的三项原则是目的性原则、岗位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 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有害因素的控制对策措施属于安全对策措施。
- 车间内各种传动机械的摩擦,振动,撞击声,会严重地刺激着操作工人的神经,使人烦燥,心绪不宁,注意力不集中,因而容易造成事故。
- 成功推行6S,两大关键:一是制度标准化——员工知道怎么做;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员工主动按标准做。
- 除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从理论上讲,一切生产安全事故都应该可以避免
-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权批评、检举、控告。
-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在领导批准后,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在未得到领导的同意时,不能撤离作业场所。
- 从业人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
-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弹簧理论告诫我们,安全责任心是动态的,安全责任心的下降一般比它的形成还要慢。
-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 电焊作业可能引起的疾病主要有尘肺、气管炎、电光性眼。
-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在电源未切断的情况下,只能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组织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可以由劳动者承担。
-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进行科学分析研究,通过5S活动,使之达到最佳的结合状态的科学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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