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为同一行政行为的诉讼。 B.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类的行政行为,且在经过当事人同意后,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C. 行政诉讼代表人的总数限制为1-5人。 D. 必要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