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不应该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作为一种特殊权利进行全面保护 B.民法解释学难以完整保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权利救济 C.目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诉讼时效条款并无实际可操作性 D.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赔偿请求属于一种混合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A.本条是作为对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提出的抗辩权不成立的判准条款 B.性侵害”与刑法联结起来保护权益的范围是清晰确定 C.民法上对性自主决定权的保护范围比刑法狭窄 D.同一类型行为,认定是否构成侵害,民法评价标准更为宽松
A.我国明确规定其受到保护 B.其含义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欺诈、胁迫或滥用从属关系而诱使他人实施或容忍性行为 C.其边界具有不确定性 D.就是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不妨碍其作为解释的合适选择。
A.讼时效制度而言,其需要在立法中衡量的,不仅仅是处于一端的债权人的权益保护 B. 作为一般性的诉讼时效规定的支撑性理据,在未成年受性侵害人心理障碍的情形亦能成立 C.涉及到严重的故意侵害人格权益的情形,人格权益保护应该优位于财产权益的保护 D. 在诉讼时效制度上应当考虑利益衡量
A.立法出发点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B.此条款具有民法总则自身的规范意义 C.具有可操作性 D.有利于实体权利的真正落实
A. 民法总则第191条为性方面的加害行为”导致的权益损害范围较大 B. 并非所有产生于“性侵害”这一个过程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都应该在时效上得到特别对待 C. 同一立法考量下,此种侵害性自主决定权的同时损害的人身权益,应当在时效上一并予以特别对待 D. 仅侵害其他人身权益,而未构成侵害性自主决定权的,不应适用《民法总则》第 191 条
A.对于“被控制”应当做扩大解释 B.“义务人”则可以解释为作为侵害人的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人生活关系人 C.“其他人”可以解释为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人的亲属为侵害人时,控制受害人的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人 D.“义务人和其他人”仅包括共同生活关系人
A.适用的前提是,该侵权行为构成对性自主决定权的侵害 B.其适用的具体对象是,由侵害性自主决定权及同时侵害的其他人身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C.18 周岁作为单一起算时间点,并不能够完全实现立法目的 D.对于“被控制”应当做扩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