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彭某与尹某签订合同,将其拥有的一颗罕见宝石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尹某,双方约定10日后交货付款。6月2日,不知情的贾某见该宝石,十分喜爱,表示愿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彭某遂与之签订合同,贾某当场支付了10万元,约定8月5日付清余款并交货。6月3日,彭某又与不知情的苏某订立合同,以20万元的价格将该宝石售予苏某,并当场交付,苏某仅支付了8万元,承诺余款6月15日付清。后尹某、贾某均要求彭某履行合同,各方诉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认定苏某取得了宝石的所有权
B. 应支持贾某要求彭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C. 应支持尹某要求彭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D. 彭某与尹某的合同有效,彭某与贾某、彭某与苏某的合同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