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侯某和赵某出席非任职的某公司年会进行相声表演,共取得劳务报酬8 000元,其中侯某分得5 000元,赵某分得3 0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 000元的,费用扣除为800元,每次收入额超过4 000元的,费用扣除为20%,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的,适用税率为20%。赵某与侯某该项劳务报酬应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有( )。
A. 侯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 000×(1-20%)×20%=1 280(元)
B. 侯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 000×(1-20%)×20%=800(元)
C. 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 000×(1-20%)×20%=1 280(元)
D. 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 000-800)×20%=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