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秦代诉讼法制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秦代的诉讼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其中公室告是允许到官府提起诉讼的案件,非公室告指家庭内部的人身财产纠纷,如子盗父母、父母擅杀或刑髡子及奴妾等,利益受损者皆不可到官府告发,即便告发,官府也不予受理
B. 官府受理案件后,会派员到现场勘查,制作“爰书”。所谓“爰”是“交换”“变换”的意思,指将现场勘验的情况变成图文,记录在案
C. 爰书制作完成后,勘验官吏还会命令基层官吏封守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和财物、证物,其中扣押涉案人员称为“封”,扣押涉案财物、证物称为“守”
D. 进入审问阶段后,秦代的诉讼流程与周代基本一致,待形成判决后,主审官宣读判决书称为“读鞫”,如犯人不服上诉,称为“乞鞫”
下列关于汉代法律创制过程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汉代法律基本承继秦代而来,史称“汉承秦制”
B. 汉代法律形式基本与秦代相同,仍以律令为核心,故称为“律令体制”
C. 汉代的律典立法主要集中在前期,自高帝朝至武帝朝,武帝朝以后,很少对律典进行大规模的编纂
D. 汉代生成的令体系非常庞杂,分编为《令甲》《令乙》《令丙》三编,其与律的关系,汉代人认为“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即律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令是创立国家制度的。
关于汉代的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科是汉代新出现的法律渊源
B. 科是当法司断案时发现法无明文规定之情形时,法官比附律典中最接近的条文,拟出判决意见,经上报皇帝批准后,予以使用的特别法律规范
C. 科与律令一样,都是来自皇权的立法成果
D. 科的规定更为细致具体,因此其效力高于律令
关于汉代的“比”,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秦代的“廷行事”,到汉代称之为“决事比”,简称为“比”
B. 汉代经学家郑玄称“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
C. 决事比是来自司法活动的法律渊源,其性质与秦代的“廷行事”、后世的“例”基本一致
D. 决事比起到对律令辅助补充的作用,汉代的比和律令一样,都是来自皇权的立法成果
下列关于汉代“法律章句”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法律章句是汉代经学家、律学家对汉代律令的注释
B. 由于经学学派众多,各家解释轻重不同,对法律的正确理解适用带来了相当大的混乱
C. 法律章句的繁荣是汉代法律儒家化的结果,直接导致了东汉时期对律令内容的重新编纂,使得在立法上令律条与儒家思想完全契合
D. 东汉末年,由皇帝下诏,命令法司在适用法律时只准用郑玄所作的注释,不得杂用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