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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系因施工单位拒不向建设方提交竣工资料所致,但该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该批准能否构成对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的抗辩?我的理解是:因投入使用造成又修复的质量问题由建设方负责;而主体结构类的质量缺陷仍由施工方负责。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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